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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達本府文化觀光局111年8月4日苗文資字第1110009443號函「苗栗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『為公大樓』提報拆除現勘及苗栗縣造橋鄉『見返坂隧道與造橋隧道』文化資產價值評估」開會通知單,應送達邱阿木及陳阿月等2人。

刊登日期:2022/9/30
發文日期:2022/8/29
發文文號:府文資字第1110010416A號
主旨:公示送達本府文化觀光局111年8月4日苗文資字第1110009443號函「苗栗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『為公大樓』提報拆除現勘及苗栗縣造橋鄉『見返坂隧道與造橋隧道』文化資產價值評估」開會通知單,應送達邱阿木及陳阿月等2人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78條、第80條及第81條規定辦理。
公告事項:受文者邱阿木及陳阿月因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,致本府無法送達旨揭開會通知單,請於公告日起20日内逕向本府文化觀光局文化資產科洽領,逾期視同送達,特此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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